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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移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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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技轉
1 研發成果運用利益揭露書(2023.11.22) ODT
說明
凡簽署技術移轉或授權合約時,創作人均需填本表,以揭露利益迴避相關事項。
   
2
專利授權合約書範本(非專屬)(2023.06.29) ODT
專利授權合約書範本英文版(非專屬(2023.05.03) ODT
專利授權合約書範本(專屬(2023.06.29) ODT
專利授權合約書範本英文版(專屬(2023.05.03) ODT
說明
  1. 配合行政院公報「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取之各項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益運用(含轉讓)應繳交5%營業稅,請各位老師留意。
  2. 本校師生之研究成果,如已經獲得專利權保護而欲授權他人使用、實施時,請參考、使用本範本。本範本內容包含專屬、非專屬、一次性授權金、衍生利益金及權利維持金等授權模式,授權期間至多5年,使用時請斟酌調整。如有特殊需求,請洽本中心技轉業務同仁。 
   
3
技術授權合約書範本(非專屬(2023.06.29) ODT
技術授權合約書範本英文版(非專屬(2023.05.03) ODT
技術授權合約書範本(專屬(2023.06.29) ODT
技術授權合約書範本英文版(專屬(2023.05.03) ODT
數位學習教材授權合約書範本(2023.06.29) ODT
說明

  1. 配合行政院公報「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取之各項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益運用(含轉讓)應繳交5%營業稅,請各位老師留意。
  2. 本校師生之研究成果 ,如以掌握營業秘密、know-how、技術等方式保護,或已提出專利申請但尚未核准時,欲授權他人使用、實施時,請參考、使用本範本。本範本內容包含專屬、非專屬、一次性授權金、衍生利益金及權利維持金等授權模式,使用時請斟酌調整。如有特殊需求,請洽本中心技轉業務同仁。 
   
4
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先期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範本(2023.07.12) ODT
說明
申請國科會補助之開發型或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欲與廠商同時簽訂先期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時,請參考、使用本範本。本範本內容係依照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先期技術移轉授權合約議定原則所擬定,因此內容儘量勿更動。如有特殊需求,請洽本中心技轉業務同仁。本案先期技轉金依規定免稅。
   
5 國科會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範本(2021.02.19) 下載 ODT
說明 本合約僅限研究成果歸屬國科會所有者授權使用,其合約係依國科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所擬定,因此內容儘量勿更動。如有特殊需求,請洽本中心技轉業務同仁。    
6
共同開發協議書(2014.12.2) ODT
說明
本協議書其實不涉及產學合作或技術移轉,而是本校在辦理某些採購時會要求與廠商簽署本協議書,以事先釐清智慧財產歸屬。
   
7
合作意願書範本(2013.03.11) ODT
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範本(2013.03.11) ODT
說明
在與廠商洽談產學合作、技術移轉時,有時在簽訂正式合約前,會需要簽定用於表達雙方共同合作意願、擬定初步合作方向之合作意願書(Letter of Intent, LOI)或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合作詳細內容且具體執行事項則留待正式合作合約約定。這種合作意願書或備忘錄請參考、使用本範本。
   
8
研發成果創作人收益分配協議書(2023.07.12) ODT
說明
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產出的研發成果,但共同創作人之間沒有事先、書面約定貢獻比例。如果有技術移轉收益產生時,請所有共同創作人簽署本協議書,以作為本中心分配技轉收益的依據。本校專利揭露書內有分配比例欄位,該分配比例欄位將作為未來專利技轉收益分配的依據,所以專利揭露書內已有註明者,不需要使用本協議書。
   

 


| 產學合作

有關本校師長、同仁與大陸地區機構或民間團體簽署產學合作計畫案,均須檢具申報表機構簡介合約書草稿等文件報部審查,為俾利審查順利進行,依往例辦理案件,臚列提醒事項如下:
特別提醒為配合報教育部審查所需期程,請師長於計畫執行前3個月,上簽檢具相關簽署文件,以利研發處函報教育部審查同意備查。

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公司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申報表
  與大陸地區產學合作簽約函報教育部簽呈範本
 
大陸地區合約書範本 下載
 
項目
內容
注意事項
辦法依據
如有符合「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所稱「技術合作」(係指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專用權或著作財產權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合作)
應依相關規定事先向經濟部部投審會申請許可
如涉及研究成果所有權共同發表論文著作名稱
應確實依對等、尊嚴原則及兩岸條例相關規定處理,不得有矮化事宜
 
如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授權
依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後段規定,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為避免日後徒生爭議,建議請將雙方授權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等內容具體載明
如涉及未來合作成果移轉
宜注意相關專利權、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如涉及展覽與展品,倘有貨品輸出入需求
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如進口展品倘非屬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物品
應向經濟部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後方可進口
 
若涉及中國大陸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在臺從事廣告之播映
應遵循兩岸條例第34條、「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兩岸條例第34條

合約書用字注意事項:臺灣須為正體「臺」本校為甲方、委託單位為乙方;版權於我國正式名稱為「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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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移轉合約書範本(2021.01.12)
 
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移轉合約書範本英文版(2016.06.04)
 
說明
  1. 產學合作計畫產出之研究成果,本歸屬本校所有,如委託機構要求擁有其智慧財產權,係經過技術移轉的約定後讓與委託機構,因此計畫主持人得編列技術移轉金,為個人、系所、學校爭取更高績效。自108年10月起,如無編列技轉金,將不認列技轉件數。
  2. 本合約內容為本校與委託機構簽訂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移轉之參考本,內容得依實際合作情況調整內容。
 
2
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授權合約書範本(2022.04.19)
 
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授權合約書範本英文版(2016.06.04)
 
說明
  1. 產學合作計畫產出之研究成果歸屬本校所有,委託機構本來即可使用,如委託機構額外要求若干年限內僅能由其單獨使用,係經專屬授權的約定後由委託機構享受此專屬權利,因此計畫主持人得編列技術授權金,為個人、系所、學校爭取更高績效。自108年10月起,如無編列技轉金,將不認列技轉件數。
  2. 本合約內容為本校與委託機構簽訂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授權合約書之參考本,內容得依實際合作情況調整內容。
 
 
3
產學合作計畫暨著作權移轉合約書範本(2021.01.12)
 
產學合作計畫暨著作權移轉合約書範本英文版(2016.06.04)
 
說明
  1. 產學合作計畫產出之研究報告,其著作財產權為本校所有,如委託機構要求擁有該研究報告之著作財產權,係經過著作權移轉的約定後讓與委託機構,因此計畫主持人得編列著作權移轉權利金,為個人、系所、學校爭取更高績效,特別適合成果產出為各類型報告之產學合作案使用。自108年10月起,如無編列技轉金,將不認列技轉件數。 
  2. 本合約內容為本校與委託機構簽訂產學合作計畫暨著作權移轉合約書之參考本,內容得依實際合作情況調整內容。
 
 
 
 2020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徵免營業稅說明手冊_fin ( 檔案源於: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link)  
 
 
 
4
大專校院教師執行計畫提醒事項(2022.04.19)
ODT
大專校院教師執行計畫提醒事項英文版(2022.04.19)
 
說明
教育部為協助大學校院及教師落實各類經費支用及核銷作業規定,參酌現行相關規定實務常見問題,製作「大專校院教師執行計畫提醒事項」,請校內各單位及教師參考使用。
 
5
產學合作經費支用預算表_Word版(2021.01.01) 下載 ODT
產學合作經費支用預算表_Excel(2020.03.03)
 
說明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分機3244 謝小姐,或分機3727 陳小姐。
  1. 產學合作計畫可以考慮編列技轉金或授權金,不致影響廠商簽約意願。創作人至多可以分配研發成果收益之82.5%。提醒各位創作人多多編列技轉金,以爭取個人技轉件數與金額績效,並為本校爭取更大技轉金績效。
  2. 技轉金之運用,創作人可以做以下三項選擇:
         □匯入個人帳戶,二代健保費用選擇由雇主負擔內扣或由業務費支付;
         □匯入結餘款帳戶,可指定存入國科會專案帳號或產學案專案帳號;
         □其他(可填其他單位或發明人分配之金額比例)。
 
 

 


| 保密合約

1 參與研究工作保密同意書(2013.11.19)
參與研究工作保密同意書英文版(2013.11.19)
說明
為避免本校學生、助理或參與研究工作等人員,將教師、實驗室或與同儕間討論之構想、概念、研究成果等機密資訊外洩,或是以自己或第三人名義將該機密申請、註冊智慧財產權,本中心強烈建議研究主持人應於該人員參與研究、行政工作或執行各項計畫前,讓該人員簽定本保密同意書,尤其當該人員之身分為在職生時,對其因參與研究而產生之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等問題,更應格外謹慎,小心處理,以保障本校及自身權益。
2 研發成果廠商保密合約書範本(包含本校、教師、廠商三方共同簽約)(2013.03.13)
研發成果廠商保密合約書範本(僅教師與廠商雙方共同簽約)(2013.11.26)
研發成果廠商保密合約書範本(僅本校與廠商雙方共同簽約,較適合代表本校推廣研發成果的人員使用)(2013.03.13)
研發成果保密協議書使用須知(2012.09.14)
CONFIDENTIALITY AND NON-DISCLOSURE AGREEMENT(2013.06.17)
說明
 
在與廠商洽談產學合作、技術移轉時,揭露或交付技術、know-how的內容或資料前,不論技術內容是否適合提出專利申請、或是否已經提出專利申請,應先參考、使用本範本簽訂保密合約(Non-Disclosure Agreement, NDA),以保障本校及自身權益。以上共提供三種版本的保密協議書,內容基本上完全相同,其中二種需透過本校行政流程簽請校方用印,另一種則適用於有必要當場完成簽署的特殊情況、僅需老師與廠商用印,所以可以視情況選用。其他使用上的細節,請參閱使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