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心簡介

| 設立宗旨

繼政府於民國88年1月與89年2月分別公布施行「科學技術基本法」與「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各大學均開始積極管理與推廣教師研發成果。本校素有充沛的研發能量,亦累積了為數可觀的研發成果,因此於民國90年5月成立技術移轉中心,係國內少數率先成立專職技術移轉單位的大專校院之一。本中心旨在藉由技術行銷的方式,充分發揮本校教職員工生研發成果的潛在價值,進而經由與產業的持續互動回饋,促進產業升級,與提升國家的經濟發展與競爭力。


| 重要事紀

時間

紀事

說明

112年8月1日

研發處技轉中心更名為「產學處智財技轉中心」。

配合學校組織調整與功能統一,研發處技轉中心正式更名為「產學處智財技轉中心」。並搬遷至醫揚大樓4樓繼續服務師生。

112年2月15日

獲經濟部制度評鑑審查通過

第二次榮獲經濟部學界科技專案制度暨研發成果維護制度評鑑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12年1月至113年12月)。

111年12月31日

技轉金實收再創歷史新高

年度技轉金突破6700萬元。

110年12月31日

四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第四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11年1月至113年12月)。

110年12月31日

技轉金實收創歷史新高

年度技轉金突破5000萬元。

109年12月31日

技轉金實收創歷史新高

年度技轉金突破4500萬元。

108年10月24日

三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第三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8年10月至110年12月)。

108年09月10日

專利維護年限修訂

為達營運自主管理,專利維護年限從8年調整為5年  (第579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

107年11月16日

獲經濟部制度評鑑審查通過

第一次榮獲經濟部學界科技專案制度暨研發成果維護制度評鑑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7年8月至108年10月)。

104年10月14日

續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第二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4年10月至108年10月)。

106年11月21日

專利維護年限修訂

為提升專利授權率,專利維護年限從4年調整為8年(第560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6年12月31日

專利維護件數創新高

有效國內外專利維護件數突破800件,達844件。

103年12月31日

技轉金實收創新高

年度技轉金突破4000萬元。

102年2月1日

校內教師兼任主任

校長聘請本校老師擔任中心主任一職,其下設有經理一名、智權管理師數名。

101年5月16日

獲科技部通案授權審查通過

第一次榮獲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審查通過,得自主管理本校研發成果(101年7月至104年6月)。

96年8月1日

技術移轉中心正式成為校內編制內二級單位

本校於96年6月8日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教育部核定,同年8月1日起,本校研發處組織改組,本中心從原來的計畫性質單位正式成為編制內單位。技轉中心設有專職之執行長一人,由校內具有產業經驗與智財管理經驗的資深專業人員擔任,其下設有若干位管理師。

95年5月

訂定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辦法,第一次經行政會議通過實施

明確宣示師生職務上研發成果歸屬於學校,據以進行管理與推廣。

制訂研發成果收益分配比到,以優渥回饋機制,鼓勵與促進全校師生投入發明創作、技術轉移之研發。

設立「科技權益委員會」作為學校研發成果政策管理的最高機關,「研發處技轉中心」負責業務執行。

訂定專利繳回機制,每年並至少有一次之修訂,以符合創作人之權益。

90年5月

技術移轉中心成立

本校係國內少數率先成立專職技術移轉單位的大專校院之一。旨在藉由技術行銷的方式,充分發揮本校教職員工生研發成果的潛在價值,進而經由與產業的持續互動回饋,促進產業升級,與提升國家的經濟發展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