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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說明

服務對象:

本校各級行政及研究單位。

 

服務項目:

1. 申辦評估及建議
2. 商標或標章流程諮詢服務

 

申請流程及申辦費用:

1.學校商標(台科大、NTUST等):
 申請、答辯、領證等流程由本中心辦理,相關費用由校方支付。
 學生申請使用本校商標 – 經本校學務處學生活動組核准成立之社團(含學生會、畢聯會),
 如欲使用本校商標,在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情況下,毋須經技轉中心即可使用。

2.行政及研究單位商標:
 申請、答辯、領證等流程由申請單位/申請人自行辦理並負擔相關費用。
 檔案下載: 「簽例-商標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書」
                     「委任書」
註: 詳細商標申請須知、各式商標申請文件等可至智慧財產局商標專區查知 link

 

商標授權說明:

緣避免本校商標落於濫用狀況,基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名(徽)、標誌及商標使用管理辦法】、【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有以下遵守事項:

1.凡本校內育成進駐廠商或產學合作之輔導廠商,其產學或技轉金額大於新台幣100萬元,
   欲使用本校商標於產學或技轉所開發商品或參與展覽之上者,須向技轉中心取得授權。

2.本校師生或校內社團基於''營利使用''本校商標於紀念品(如T恤、帽子、杯盤、文具、包裝
   等上述所列之外,仍有紀念品含意之商品)之製作、委託銷售者,須向秘書室取得授權。

 

法源依據: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名(徽)、標誌及商標使用管理辦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