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新穎性優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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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以學位論文申請專利,應辦理延後電子學位論文及紙本學位論文之公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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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0年1月6日智法字第10018600020號函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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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學習檢討與學生交流性質之校內成果展覽,非屬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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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9年7月16日智專字第09900058440號函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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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學術論文口試是否造成新穎性喪失,應以是否為公開方式為判斷標準 |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8年3月31日智法字第09800021130號函釋: 「學術論文口試是否造成新穎性喪失,應以該技術是否為不特定多數人共同知悉為判斷標準, 如口試以公開方式,或以秘密方式但參與人員事後公開,均屬業已公開情形。 但若口試場合參與人員事先簽保密同意,事後洩漏,則仍可依規定主張優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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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圖館:提交博、碩士論文時,以公開利用為原則,延後公開應訂合理期限(至多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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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97年7月15日台圖採字第0970002209號函釋: |
《申請專利範圍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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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專利侵害鑑定要點之請求項差異原則 |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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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3月3日(96)智專三(一) 03007字第09640356740號函釋: |